3个月做了150场直播 百货商城蜕变为MCN?

“疫情期间,为了直播,我们专门搭建了微信小程序商城(友谊LIVE直播商城)。”苏州友谊商店信息部部长王红海说道,友谊从3月份开始尝试直播带货,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150场直播。

在刚刚过去的苏州电商直播节中,友谊商店环市东店总经理6月6日主持的一场1.5小时直播,直播间点赞近9万,带动门店销售超100万元。

作为直播电商新手,苏州友谊3个月完成150场直播、做到单场百万销售额,它在其中探索出哪些门道?如何找到适合百货的直播形式?实体零售做直播的真正价值是什么?如果通过直播给企业带来增量?

商城直播逐渐常态化

苏州友谊成立于1959年,是苏州本土的百货集团(以下简称“友谊”)。在今年3月启动小程序直播后,友谊已经组织了IPSA、赫莲娜、周大福、北纬38℃、尚尼、蔓楼兰、卡蔓、I DO、兰芝、松下电器、SISLEY、伍草集等品牌一起参与其中。

6月6日的“友谊LIVE商城”小程序直播中,共上架了16件商品,1.5小时内总销售额突破了百万,平均客单价超4900元。

友谊商店信息部部长王红海介绍:“疫情爆发期,商场虽仍保持正常营业,但商场客流受到一定的影响,需要开拓新的线上销售场景和销售渠道,其中包括小程序直播。”

他指出,小程序直播重新建立起了消费者与商城之间的联系,丰富了线上消费场景。而后疫情时期,消费者通过直播关注品牌上新、商场促销的消费习惯也已经形成,商城直播也逐渐变得常态化。

据介绍,友谊目前每天多场次开播,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多品牌混播,一类是品牌专场。5月,友谊完成了约60场直播,6月预计完成80场。

王红海透露,友谊1-5月整体的注册会员增长量与去年同期持平,但其中,5月注册会员增长量超过去年同期;而小程序单场直播成交额在几十万到上百万不等,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疫情期间线下的损失。

直播背后的人、货、场

“一定程度上,可以将商城的角色理解为一个MCN,一边为品牌方提供直播运营的服务,一边给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购物体验。”王红海进一步表示,友谊小程序直播的成功离不开“人、货、场”三要素的准备:

人:品牌方做一场促销活动,需要有充足的员工完成调试设备、布置场景、现场抽奖、推介商品、场控、主播讲解等多项工作,商城的员工会帮助其完成,提高效率。

货:多品牌混播时,友谊是总调动者,围绕一种生活方式和一类需求搭配,其中融合多品牌商品,搭配销售;品牌专场时,在选哪个品、用何种促销力度、赠品选择、是否需要与其他的品牌进行组合和跨界等方面,友谊会从过往多年的商品销售数据、消费者行为数据等为品牌方提供参考。

场:小程序直播在微信生态内,即私域场景,而商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私域流量和对应的经营能力。

在王红海看来,私域流量运营一定要线上线下相结合。因此早在2014年,微信刚刚有线上“会员卡”时,友谊就把它和商城的线下会员卡打通了,而后友谊的私域运营便都是线上线下结合的。如线上积分线下兑换商品、线上发放商城停车优惠券、线上(直播)购买线下提货、线上发券引流到店等。

“我们小程序采用的是openID的方式做身份识别,公众号以及小程序的功能是全部打通的。通过后台的数据分析,我们可以了解会员的观看次数、每一次观看的时间长短等等。”王红海补充道。

而这些数据,也是友谊不断优化直播的依据。王红海举例称,友谊会针对直播购物偏好人群,在不过度打扰用户的情况下,精准唤醒用户;也会根据时间长短进行直播节奏优化和调整。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带货外,友谊还在用直播为会员提供增值服务。“其实会员管理在线上线下的道理是一样的。商城在线下对普通会员以上的钻石卡顾客提供增值服务,在线上,也是一样。”王红海谈道。

王红海谈到,友谊有3000个钻石卡顾客(每年在商场的消费是超过15万),原本友谊是在线下为其提供增值服务,比如插花培训等,但是受疫情影响,都改为云共享方式,即邀请其参加艺术类的分享直播等。

小程序直播是连接工具

“3月份,最开始我们尝试的是抖音直播,但后来主阵地转移到微信小程序直播了。”在王红海看来,使用抖音直播无法把原来的顾客资源利用起来,跳转和销售转化的不流畅拔高了用户操作的门槛,容易造成用户的流失。

据介绍,友谊的导购会和顾客建立了微信群,直播活动预告大多是以海报形式(含抖音直播间二维码),通过微信私聊和朋友圈、微信社群传播。“顾客们都有微信,但不一定会有抖音;即使顾客有抖音App,但在微信环境下扫描抖音二维码是不能识别和跳转的。”王红海解释道。

除了最直接的“跳失”问题,王红海更看重各大平台的生态差异。他表示:“平台调性不同直接决定了平台上玩家的不同,具体来说,淘宝、快手、抖音多以达人带货为主,小程序直播多以品牌、商城自播为主。”

在他看来,微信以“连接”功能见长,连接品牌与消费者,连接商城与消费者,即无论是线上线下、店内店外、远和近的人都可以对商场有全方位的了解,消费者有任何的需要,都有途径跟商场无缝连接和沟通。

“微信的私聊、群聊、公众号、小程序都是连接工具,包括通过小程序直播的方式,把门店商品、服务、店面装修,展示给没到店的顾客,重在‘展示’。与微信的调性不同,淘宝直播、抖音直播、快手直播等平台是以商业化运营见长的。”他如是说。

王红海总结道,在不同的平台调性下,微信生态更适合有基础、有一定实力的商家或商城做沉淀、做私域流量的精细化运营,完成从1到100的任务;淘宝直播、抖音直播、快手直播等平台商业氛围更适合新商家的提升产品知名度和产品销量,做公域流量的原始粉丝积累,做从0到1的工作。不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便利蜂“猜想”

先设想一个这样的场景,比如你在单位加班到深夜,10点才下班,饥肠辘辘,在下班回来的路上有两家便利店,位置接近。便利店A的货架上还剩下一个饭团,而便利店B的货架上还有三个饭团,一般过了11点,卖不出去的饭团也要做废弃。而且我们假设你常年加班到夜里10点以后且不敢辞职,也就是说这一幕会反复上演。

这时候问题来了,A和B哪家便利店的库存管理水平更高?

如果从节约粮食、减少浪费的角度,显然答案是A。但是便利店之父铃木敏文给出的答案相反,是B。铃木敏文从消费心理学出发,认为便利店B的三个饭团,会给顾客一种安全感,不会有那种再晚来一步就没得吃了的感觉,这会让你有信心在二选一的时候,首先选择B店。而一旦你进入B店,当晚A店也就没有机会了。

当然,铃木敏文也不是唯一的答案,如果让系统来做一次选择,会怎样?也许系统压根不需要考虑到如此细微的心理波动。它只要算出一个最合理值就好。

如果用推理小说打比方,铃木敏文更像是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 除了物证,心证也很重要。不过,推理小说的世界也有奎因这样的“逻辑之王”。有业内人士指出,其实即使是在日本,也不是所有人都是走铃木敏文的路子。在中国便利店圈可以媲美《零售的哲学》的还有一本书——《制造型零售业7-ELEVEn服务升级》,这本书的作者碓井诚,就是严谨的数据派。

不过,如果碓井诚来到中国,看到便利蜂,可能也会有几分惊讶。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便利蜂的做事风格大胆、激进、另类。一位便利店行业大佬最近公开表态说:便利蜂的数字化,让他感动,但是他也很“同情”便利蜂。便利蜂靠数据选址、选品,指挥人干活。即使是同样崇尚数字化的同行,也认为便利蜂走的太远了。不过,也有人对便利蜂称赞有加,国内一位投资过便利店企业(并非是便利蜂)的资本创始人对我说,“便利蜂代表了便利店的未来”。而也有业内大佬在看过便利蜂的门店后直言,“这个品牌将是我们未来最危险的对手”。

系统是C位

“便利蜂猜想”的核心,是机器和人的关系。

最近一年,在北京的便利蜂,很多人都会慢慢习惯它的自动结账机。在推无人结账方面,便利蜂可以说是走的非常坚决。而从便利蜂的整体策略来说,少人化,一直是一个方向。

便利蜂执行董事薛恩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认为,每一个有人的节点,都会导致整体效率的下降。”

便利蜂是要做无人零售吗?当然不是。只是便利蜂认为,所有的简单劳动(收银)和复杂决策(订货),都应该交给机器(系统)来做,人应该去做更有温度的服务工作。

如果说,无人收银还只是替代人工的话,那么智能订货则是真正颠覆了过去便利店行业的一套决策体系。

便利店的商品库数量一般会在3000个SKU左右,由于门店库存浅,而且低温短保的商品销售周期比较短,便利店订货的频次比较高,订货是门店日常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在一般的门店,订货是由店长通过系统发出指令。在决策中,店长会考虑过往销售数据,并结合诸如天气等外部因素,自己的判断给出指令。

由于便利店门店过小,且主要是服务周边商圈(社区)附近的消费者,一般认为数据只是参考,更多的需要店长根据当地实际来做出判断,包括周边竞争门店的销售状况。具体说来,其实订货包括,补货、选品、汰换等不同内容。对于已有的固定销售商品,店长需要及时补货,核心在于确定数量;如果是商品结构需要一定程度上的调整,还需要进行重新选品进行汰换。

但是在便利蜂,订货的指令是由系统根据数据、算法以及综合相关因素后发出的,店长只需要执行就好。也就是说,在订货这件事上,已经不存在机器和人谁主导谁的争论,而是人要执行指令即可。

系统自动订货的效果究竟如何?曾有业内人士指出,他观察到便利蜂部分门店的订货相对比较保守。有些门店会有缺货现象。对此便利蜂表示,这应该只是个别现象,随着系统的进化,订货会越来越精准。

也有行业内人士认为自动订货有合理性,特别是对于自营门店。因为订货的水准除了和店长的能力相关,也和责任心相关。便利店订货是非常细致、复杂但又琐碎的工作。比如某品牌肉松面包明天究竟要订5个还是6个?5和6哪个数字更合适?如果对每个SKU,店长都非常认真的思考一番,非常耗费时间和精力,也未必能找到最优解答。有人曾经看到某门店店长发来的订单,面包这一项全部填的是2,他对虎嗅指出,这明显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比确定数量更难的是选品和调整商品结构,薛恩远这样分析人与系统选品的差异,“在选择商品时,过去很多人都是通过自身已有的商品库去选择,其实有时候跳出自己的圈子,打开眼睛,看周围同行、同类、所有线上线下相关行业的数据,全部打开,这个时候你再对商品进行选择就会很不一样。”

现在,零售业经常讲所谓千店千面。在过去,如果说不同的门店有一定的差异化,这种差异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个人的经验和认知的差异基础上,然后总部再予以确认或者纠偏。而且这种差异化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但在系统面前,又不一样了。

“实际运营中,根据供求情况及时调整,尤其是来自用户的消费数据。当用户的个性化需求通过数据反馈至云端,自动订货系统会迅速响应,向不同门店输出不同的SKU,最终实现门店商品结构个性化,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千店千面”。”

在当下的便利蜂,商品的差异更多的是体现在自有商品方面,自有品牌商品一直也是7-eleven的核心。目前便利蜂已经开发的近200个sku的自有品牌,这些自有品牌也是靠数据的汇集与分析,进而反馈到供应链层面。

事实上,系统订货不仅对于消费者端有影响,对于供应商也有影响。一般供应商都是有铺货指标的。某种品牌进入某个渠道,往往也是默认全部门店铺货。但是在便利蜂情况变了。

一般来说,很多供应商最关心的KPI是上架率等。但是在便利蜂,无法所有门店上同样的商品。“原来刚开始他们可能会抱怨,我这个东西为什么不在了,刚刚上了两天怎么就下架了。但是等他们认识到我们的系统后,现在已经开始在跟我们一块用标签的方法来把更对的商品上到更对的门店。包括供货的频率,上新的频率也会跟过去有不一样。”薛恩远回忆说。

供应商开始意识到,不能仅仅把便利蜂的门店当作一个走货的渠道。而是要根据数据的反馈,一起来挑选更适合的商品,推送给更需要的消费者。而这个工作再往后走,就是典型的C2M产业链。

直营VS加盟

除了系统性订货,如果你是一个普通消费者,走在北京街头 ,你也会直观感觉到这家便利店的一些特点,比如在门店分布较为密集,甚至在一些商圈“同室操戈”,两家或者几家门店自己的位置离得很近,抱团“围攻”其他品牌的便利店。

从开店的数量和速度来说,便利蜂非常快,全国超过1500家门店,北京超过500家,也是用实际行动反驳了“北京是便利店的荒漠”这样的说法。便利蜂创业初期是口衔金钥匙出生,资本比较充裕,这是一方面原因。但是另一方面,开便利店还是比开咖啡馆难多了。要在100平左右的面积内装下2000-3000种商品,并实现单店每天超过15000元的销售额,并非易事。不久前,便利蜂北京门店宣布实现盈利,至少从目前的情况看,北京的便利蜂门店水准还是比较整齐的。这一点也是让人惊讶的。

在选址方面, 便利蜂也是利用了大数据的手段。薛恩远介绍说,便利蜂强调的是如何数字化的绘制一张城市的便利店地图,尽可能穷尽所有可以开店的点位。”在一个城市开店之前,我们会部署几百个人,通过一个系统把我们所关心的各项数据都收集、分析,形成一个当地“人口常住图”的描述。这是一个专业的、为便利店选点定制的地图。当我们看到一个点位的时候,通过所在位置的路线、距离和人口池等因素,很快就能用简单的公式算出这个点位大概有多少销售额,初步判断是否可以落地。之后,有专业人士到实地做多次核实,将数据上传到云端,再通过计算最终确定这个店是否可以做。所以,我们选的大量地址是传统零售不会选的。”

这也是便利蜂三年多能够开出超过1500家门店的重要原因。其实就数量而论,在整个便利店行业,门店在区域市场达到这个数量级的品牌有不少,但是便利蜂更让人吃惊的是它的实现方式。目前便利蜂全部的门店都是直营。

便利店行业,做加盟一直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除了扩张更快、更节约自有资金,还有一点考虑就是“本地化”。便利店行业需要深入社区和街道,有不少便利店业主都是带物业加盟,这其实是一种当地身份的转化,降低了便利店品牌“打入”社区内部的难度。

但是便利蜂通过自己的选址系统和少人化的理念,也同样实现了快速的扩张。核心的问题在于,这种数字化指挥下的集团军作战模式,和靠产权关系绑定所产生的激励机制,究竟哪个更优?

对于直营的理由,便利蜂认为;第一,加盟的重要因素是激发加盟主主动经营的意识。但是在食品行业,这个主动经营获得最大利润的意识,有可能变成违反食品卫生、破坏品牌的行为。第二,中国加盟主相对来讲人均素质和日本不一样,学历没有这么高,自我优化经营的能力没有那么强。

薛恩远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只有一种方法能解决这个问题——用算法来把人给覆盖掉。数字化与人工智能,将很多通用的决策性工作剥离,沉淀在企业的“大后台”,前端变得越来越轻盈。形成这样的结构后,大规模的门店扩展和有效率管理成为可能,并且每一家店都经营良好。”

不过,从便利店行业已有的发展历史来看,加盟制也确实激励了不少小业主自己创业,不仅解决了生计还有了自己的成就感,这种给自己干活和给老板打工的动能,是不一样的。也正因此,加盟制目前还是行业内最普遍采用的方式。

也许,未来这两种模式会长期并存,就像今天快递行业的格局一样,而选择哪种模式,则和企业自身的特点与战略有关。加盟制造就了早年的四通一达(后来变为三通一达加百世),也为桐庐帮培养了无数千万富翁乃至亿万富翁;而顺丰采用直营制模式,也成就了自己民营快递一哥的位置。时至今日,快递行业的加盟制与直营制也出现了混合的趋势。

这一幕或许也会出现在未来的便利店行业。

人的存在感

当然在这种体系内,人的存在感比较低。便利蜂相关负责人说过:“店员即使不认识商品,也可以工作。”也就是说,在便利蜂工作,作为门店的一线员工,其实并不需要事事了如指掌。

这在零售业可以说是“造反了”,一般认为零售业的核心能力就是商品力。无论是超市还是便利店,门店工作人员的职责之一就是现场观察消费者习惯,学习商品知识。而很多便利店行业的中高层,都是一步步从门店做起来的。这个行业几乎不存在空降高管的可能,没有一线实践经验,很难理解便利店的本质。

只能说,在便利蜂的体系内,从业者学习业务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系统承担了很多计算工作,店员的精力也被释放出来,可以更多聚焦服务。比如6月8日早上,微博网友“Jingyu不是鲸鱼 ”因低血糖晕倒在北京朝阳区的一家便利蜂门口。值班店员发现后,立刻把她扶进店里,喂了巧克力补充能量。

还有疫情期间,很多社区工作人员没法按时吃饭,过了饭点后也找不到用餐的地方,有便利蜂店员注意的以后,主动自发跟社区人员提前沟通,每天为他们预留饭菜。

另一方面,很多行业内高管,其做出决策的依据,也仍旧来自一线。笔者也曾经跟一些行业人士巡过店,一些行业高手或者是CEO这个级别的人,他们对于门店现场和消费者反馈的理解,几乎可以说出神入化。他们真的就像零售业的福尔摩斯一样,见微知著,通过一些细节可以做出非常复杂的推断乃至前瞻性的判断。

对此,便利蜂方面认为,这就像人和机器下棋一样。“就像原来单机版的下象棋像围棋一样的,稍微厉害一点的,学过一点围棋的,就能下过手机或者电脑上的围棋程序。但是如果人面对的真的是一个智能的体系,它能够收集更多的资讯,然后做更复杂的算法,它做出来的决策效果就不一样了,人可能很难战胜。”

可以想象,关于这一点的争论与探索,必然将长期持续下去。

通过直观的观察就可以发现,很多便利蜂的门店平时只有1-2名员工。据了解,便利蜂在门店的整体人力配置要比一般便利店少2-3人。

实际上,分析便利蜂的数字化战略,必须回到一个问题,无论是日本的711还是国内已有的便利店品牌,大家并非不重视数据,过去也并非没有IT系统。那么今天便利蜂搞的这一切,究竟有何不同?

薛恩远表示,在过去的零售业,ERP系统也好,IT系统也好,收银系统也好,都是模块化的。

但是,和过去的模块化思路不同,便利蜂是整体性思维。“我们一开始整个构架搭建的时候,我们就想好,我们是把每个模块、整个便利店作为一个大的系统,然后比方说像人员的管理、排班管理、商品的上架下架,商品的价格管理,这些我们是搭建一个完整的便利店业务体系。”

这个整体化的系统,在便利蜂被称之为“数据驱动的便利店操作系统”。这套数据驱动、基于算法的自动化决策系统一环扣一环,被运用到便利店选址、设计装修、店长培训、选品、订货、定价、员工排班,以及自由商品生产、物流、销售等多个模板,一起推动便利蜂这台机器的高速运转。

在外界,消费者感知到的是无人结账、是电子价签,是密集的门店;在便利店圈,同行感觉到的的是便利蜂的凶狠扩张;在供应商那里,感受到的是一家不按常理出牌公司,这家公司的人,打着互联网旗号最干着最苦逼的零售业,他们除了有来自7-ELEVENn的专业团队;有来自麦当劳、肯德基的食品专家;有来自互联网的聪明人。有人评价说,“这么一群聪明的人愿意来干我们这么苦逼的活,至少说明便利店这个行业,前途光明。”

关键是,便利蜂这样的公司,未来是否会改变整个行业的游戏规则,把行业引导到另一条轨道上?业内众说纷纭。

不过,便利蜂自己是这样看这件事的 ,“我们的目的,肯定不是说在北京开个几百家店,赚点钱就完了,我们希望变成老百姓的生活场景里,从家门口到办公室门口都有的一个大冰箱,我们希望密度能够提升频率,提升忠诚度。从这个角度考虑,你就可以理解,便利蜂是希望成为一个高密度的基础设施。”薛恩远表示。

 

跨境电商B2B出口 海外仓将迎无票免征时代?

6月14日消息,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宣布对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模式,增列“9710”以及“9810”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政策一出,跨境B2B行业“沸腾”了。

“增列跨境B2B监管代码的新规相当于重新定义了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此次新政对我们是一大利好”、“我们的行业终于要成为主流了”……多家跨境B2B平台都指出此次新政带来的积极意义。与此同时,他们也都在期待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具体情况如何,仍需等待税收及外汇等相关细节措施的出台。”

“新政的出台给了To B卖家的无票采购一个合法、阳光的通道出口,对于想要数据阳光但苦于采购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卖家是一个重大利好,且包括海外仓在内的以B2B2C模式出口的企业都受益了。”上海乐链网络的CEO王薇谈到。

据了解,此次政策出台前,从海关监管的层面而言,跨境电商的采购主要是有增值税发票和无票两种途径。一直以来,B2B出口的卖家存在“无票”痛点,即发往海外仓或者是小额批发的货,通常是没有增值税发票的。

王薇称,一般贸易出口的前提是必须要有配套的采购增值税发票以及收汇,而如果卖家以自己名义出口,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那么税务局就会“不退反征”,即无法退税给该卖家,同时需要征收因采购没有缴纳的增值税。而为了货能正常出口,业内通常采用“买单出口”的方式。

“也就是B2B出口卖家就会去买一个临时的出口企业主体的单证,即所谓的买单,以所买单证的公司的名义出口,那么,这就相当于这个卖家把自己‘隐藏’在后面了。”王薇谈到,“所以,买单这种做法在业内就成了一个普遍现象和‘公开的秘密’,而至于“卖单”公司如何处理这其中的门路,也就衍生出了各种不合规的做法。”

王薇称,“其实随着跨境B2C无票免征政策的出台,也说明了从国家层面而言,已经逐渐认可了跨境电商采购无票的模式和现象,而如果后续这两种新的监管模式能够真正与无票免征政策结合落实,那么,To B企业在所得税方面也是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了。”

沙之星跨境财税服务平台创始人Amy表示,此次新政也可以看作国家对于对跨境电商出口整体情况的一个梳理,有助于海关识别、准确统计跨境电商B2B出口数据。一来是在于对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的统一监管,即监管产品出口的情况,二来是对税务方面的进一步理,即跨境电商销售回款的金额、利润回流,以及税收情况等。

对于此次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新政的出台,释放出了三大利好信号:

一、政府对跨境电商的划分更加全面

一直以来,政府主要是以依托跨境电商综试区,开展了一系列B2C进出口的监管方式和政策的创新。虽然一直倡导发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但并未对跨境电商B2B做出清晰界定。此次增列两个监管方式对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做出了具体划分。这意味着政府对于跨境电商监管政策层面的创新从B2C扩展到了B2B领域,并有了实质性支持动作。

二、增设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代码是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的具体举措

以往跨境电商企业进行直接出口和海外仓出口时是通过一般贸易进行报关的,此次有了监管代码之后,跨境电商B2B企业可以使用监管代码进行申报,增加了跨境电商优惠政策对企业和创新业态的覆盖范围。

三、有利于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代码的推行,可以帮助一部分跨境电商B2B贸易从一般贸易中剥离区分出来。一方面有利于政府准确统计外贸进出口额,掌握外贸进出口结构和发展形势,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府做出相应的宏观调控和支持政策。

比如,监管部门也将陆续针对跨境电商B2B企业配套出台低价值货物简化申报、宽松结收汇政策、“免征不退,核定征收”政策等。

同时,李慧龙指出,9710和9810模式的真正推行还面临一些具体问题,比如“三单对比”校验逻辑、数据有效性界定,以及数据对接规则等具体问题尚未明确。他表示,“每个试点综试区都有一定先行先试和容错的空间,目前,新政出台后的具体监管流程以及细节仍需等待各个试点综试区针对各地不同情况展开探索。”

在海关刚刚发布的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政策的解读中也指出,在跨境电商B2B改革中,增列监管方式代码将为商务、财政、税务、外汇等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措施提供支点。

那么,究竟是哪些跨境电商业务可以参与B2B出口试点?新规中指出,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海关增列监管方式代码“9710”,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一种则是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增列监管方式代码“9810”,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且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此外,企业在通关过程中需要重点注意四个事项:

1、跨境电商企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境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应当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应当符合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3、海关实施查验时,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海关查验。海关按规定实施查验,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优先安排查验。

4、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

以下为公告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

(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现就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有关监管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或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

二、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二)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三)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三、企业管理

(四)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四、通关管理

(五)跨境电商企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境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应当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应当符合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七)海关实施查验时,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海关查验。海关按规定实施查验,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优先安排查验。

(八)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

五、其他事项

(九)本公告有关用语的含义:

“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

“跨境电商平台”是指为交易双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信息发布等服务,设立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包括自营平台和第三方平台,境内平台和境外平台。

(十)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上海海关、宁波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苏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

(十一)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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